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团市委,各中小学校: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和指导推动,以培养学生生活技能、集体观念、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主要通过学校组织的集体旅行、集中食宿等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实践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旅游局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8〕67号)《杭州市中小学“美好成长”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和《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8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教德体卫艺〔20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聚焦中小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动研学旅行规范、健康、品质发展,发挥研学旅行在拓展教育形式、转变学习方式、改进实践育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德育为首,实践育人
坚持教育为先,因地制宜,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在研学旅行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和建德灿烂文化,感受建德创新创业的时代精神,感受革命光荣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感受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和使命,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使研学旅行真正达到“以研促学”的教育目的。
(二)以生为本,整合资源
以学生为主体,学校组织的全员性集体活动必须面向全体中小学生,保障每一个学生都有平等参与机会。将综合实践课程、第二课堂活动等与研学旅行进行有机整合,夯实课程内容,丰富活动形式。
(三)公益为先,安全第一
坚持公益属性,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不以研学旅行之名行逐利性竞赛活动之实。对贫困家庭、残障学生要减免费用并提供相应帮扶措施。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三、工作目标
探索建立一套管理规范、责任清晰、经费落实、保障到位的研学旅行工作常态长效机制,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研学路线特色品质、多部门协同推进的研学旅行体系,三年内:
1.建德市:打造建德市级研学旅行基地20个,开发研学旅行精品线路10条,研发特色鲜明研学旅行活动课程30门,评选优秀研学旅行案例30个,创建研学旅行示范学校10所,成为改变中小学育人方式的重要载体。
2.省、杭州市:打造杭州市级基地10个,营地3个;省级基地3个,营地1个,成为华东地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目的地。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建设
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结合杭州市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场馆和各类教育实践基地,以《建德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教育营地、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为标准,遴选建设一批以自然资源、红色资源、人文资源、科技资源、企事业单位资源、现代农庄等为主的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切实做好基地(营地)和服务机构的审核与认定,适时给予授牌和推荐,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验收,鼓励申报市、省级和国家级基地(营地)。教育和文化旅游部门牵头建立临检制度,对基地(营地)和服务机构的建设、规范管理、课程设置、服务质量等进行督查评价。
(二)开展研学旅行线路设计
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指导推动以研学旅行营地为核心、周边基地为辐射圈的研学旅行基地群建设,打造营地辐射式研学线路。围绕“红色之旅”“环境之旅”“人文之旅”“科技(航空)之旅”“职业体验之旅”等主题线路,打造一批主题串联式研学线路,充分利用建德丰富资源,积极探索打造特色化系列品牌线路。
(三)完善研学旅行课程体系
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国防教育、劳动教育、安全自护教育等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要精心设计研学旅行活动课程,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每校开发不少于2门研学旅行活动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分年级、成序列开发研学旅行校本课程。
小学阶段以建德、杭州市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市情省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原则上根据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以杭州本市、杭州都市圈、长三角城市群为范围组织实施。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每学年1至2次,小学四五六年级3至4天,初中一二年级4至6天,高中一二年级(含中等职业学校)6至8天,一般在学期中安排,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各中小学校利用家庭实践多样性、灵活性、简易性等特点,鼓励和引导中小学生家庭利用寒暑期等有计划、有目的地带孩子外出研学旅行。寒暑假鼓励组织中小学生参与研学旅行冬(夏)令营。
(四)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各校严格落实研学旅行审批制度。各学校可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研学前,要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家长、师生等意见基础上,制定研学旅行活动组织方案,提前10天将研学旅行活动申请及组织方案书面报市教育局普通教育科和安全保卫科备案,方可组织研学旅行活动。要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经费预算、注意事项等信息。各校要完善安全出行保障机制。学校开展活动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要有一定比例的干部、教师、家长志愿者全程参与服务与管理。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参与研学活动师生的安全培训,增强学生应对交通安全突发事件能力。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要与具有相应资质、两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且两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服务品质有保障的服务机构(旅行社)签订协议书和安全责任书,明确被委托服务机构(旅行社)承担学生研学旅行的工作要求和各方安全责任。
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境外研学旅行活动的,按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指南(试行)》和《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外监〔2012〕26号)等文件执行。学校要依托境外姐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体验学习,且教育教学和学习时长不少于境外全部行程计划的一半;要对师生进行包括必要的法律、纪律、人身和财务安全、出国(境)目的地国家综合情况、风俗习惯、礼仪礼节等行前教育;要注意教育、外交、旅游和驻外使领馆等部门所提供的安全预警信息,避免前往自然灾害、政局动荡、战乱和其他不适宜前往的地市开展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教育局要会同当地相关外事部门加强对本市域中小学境外研学旅行团组计划的管理和审批工作,公办学校参加境外研学旅行活动的教师要通过因公出国(境)审批渠道办理出国(境)手续。
(五)巩固研学旅行主体成果
研学旅行要融合专题研究、访问调查、社会服务、设计制作、同伴互助等方式进行。学校要及时掌握活动信息,定期分析评价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在组织研学旅行时,以启发、引导为主,给学生提供充裕的时间和空间。研学旅行活动结束后,学生将研学的问题和成果进行梳理、提炼,并通过PPT、视频、调查报告、漫画、图表、诗画等方式进行汇报展示,巩固研学旅行成果。学校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探索完善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评价机制。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以教育局、文广旅体局为牵头单位,发改、公安、财政、交通、市场监管、卫健、团委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会商相关工作,共同加强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业务指导、督查管理,及时研制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问题,确保研学旅行工作有序安全平稳推进。
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联席会议以市教育局为召集人单位、市文广旅体局为副召集人单位。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普通教育科,相关部门业务科室为办公室成员单位。
市教育局主要统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政策制定、基地(营地)认定、课程开发指导、活动审批等,参与线路组织和服务机构相关认定。
市文广旅体局主要指导研学旅行的服务规则、线路组织和服务机构相关认定等,提供优质研学服务,参与工作政策制定和基地(营地)认定。协调文化类基地(营地)做好研学旅行服务和研学旅行的宣传。
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将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市财政局将研学实践工作经费纳入教育部门年度预算,贫困学生研学实践费用纳入教育资助专项资金统一管理。
市公安局主要对研学旅行涉及的住宿等公共经营场所加强安全监管,保障研学路线畅通,及时依法查处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主要加强对本地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的食品安全监督。
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船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完善研学旅行基地周边的公路标志标识设施,为研学旅行提供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
市卫健局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研学旅行人员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做好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医疗站点、饮水安全等工作督查。
共青团建德市委充分发挥志愿者协会、各类社团优势,协助指导基地(营地)开发特色课程并做好研学旅行优质服务工作。
校长是研学旅行的第一责任人,各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学校各部门及家长委员会组成的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制定每学年研学旅行计划,确定研学旅行主题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经费保障
根据研学旅行活动基本需求,确定收费项目及标准,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发改、文广旅体等部门落实对研学旅行基地、场馆、景区、景点的门票实施减免政策,爱国主义教育场馆门票按规定费用全免,公益性博物馆、科技馆等按有关规定落实减免门票等费用;公布为建德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教育基地(营地)的,均需按不高于准入条件明确的减免标准予以减免门票、活动等费用。
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活动,所需费用一般由学生家庭承担,相关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由学校告知学生家庭。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由被委托的服务机构直接向学生家庭收取相关费用;学校自行组织开展研学旅行的,鼓励由学生家庭通过互联网等便捷方式直接向研学旅行活动承接方支付相关费用。带队教师参加研学旅行的费用由学校承担,纳入学校年度财政预算。
对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段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对象、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对象、残疾学生实施减免政策,每人每年减免1000元,低于1000元的按实减免,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倡导和鼓励爱心单位、爱心人士针对研学旅行开展公益资助。
(三)强化队伍保障
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根据开展研学旅行的需要合理配置专业人员,并按照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规律及育人需要,强化工作人员培训,提升辅导学生学习体验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要配备研学导师,研学导师应具备教育教学、实践组织、安全应急等专业能力。
中小学校应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提前主动与基地(营地)协调,提供研学旅行在课程开发、主题确定、组织管理、后勤保障及安全管理方面的专业性。
(四)强化舆论保障
各中小学校要及时将研学旅行活动的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向家长宣传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向学生宣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重大意义,形成研学旅行的家校合力。积极发挥主流媒体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强化研学旅行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要及时收集研学旅行活动开展情况,介绍典型经验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研学旅行的良好社会环境与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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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教育局 建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建德市发展和改革局 建德市公安局
建德市财政局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建德市市场监管局 建德市卫生健康局
共青团建德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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