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待遇记录……。
2.《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应当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
、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等方式提供查询服务。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二十一条:参保人员可到县社保机构
、乡镇(街道)事务所打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表》。社保机构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参保人员个人权
益记录单内容告知本人……。
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九十二条:社保经
办机构应向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 以上就是本篇文章【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企业养老保险部分)】的全部内容了,欢迎阅览 ! 文章地址:http://syank.xrbh.cn/news/8858.html 资讯 企业新闻 行情 企业黄页 同类资讯 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首页 迅博思语资讯移动站 http://kaire.xrbh.cn/ ,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