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
风口浪尖弄潮头,改革必伴热血流;血路杀得伤遍体,夕阳染红孺子牛。
这是深圳市委原书记厉有为在退休时写的诗——《血路》,他把这首诗放在了其文集扉页,可以说是他对自己在深圳改革大潮中的经历的真实写照。
1990年12月,51岁的厉有为从湖北省副省长的位子上“稀里糊涂”被调到深圳。来到深圳后,厉有为被任命为深圳市委副书记、市人大筹备组组长。按照中国官员任命的惯例,人大通常是他们政治生涯的最后一站,当时厉有为以为这也是他政治生涯的最后一站了。可事实上,从1990年到1998年,厉有为先后担任了深圳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和市委书记,尤其是在1993年担任市委书记后,带领深圳进一步改革开放, 进行二次创业,带来了改革开放后深圳快速发展的黄金年代。
争取立法权,为改革创新提供保障
争取立法权是厉有为来深圳后的首要任务。为什么要立法权呢?在特区建设初期,中国的法律远远跟不上改革开放的步伐,在很多领域都是空白。但由于特区自身没有立法权,深圳市制定立法计划后,要由市委报送省政府,然后以省政府的名义向省人大提交,整个周期比较长,无法适应当时特区发展的迫切需求。尤其是随着特区的发展,很多问题暴露出来,立法工作也愈加迫切。
在厉有为到来之前,深圳已经向全国人大提交过正式申请,也得到了全国人大的支持,但由于当时深圳还没有成立人大及其常委会,因此当时全国人大“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深圳市依法选举产生市人大及常委会后,对国务院提出的上述议案进行审议,作出相应决定”。
1990年12月,深圳市人大终于成立了,厉有为同志当选第一届深圳人大常委会主任。上任后立即着手争取立法权。“每个中央领导来,我们都要做汇报,一遍又一遍地解释。领导们还真听进去了,尤其是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同志更是予以大力的支持。”退休后的厉有为同志在回忆此事时不无兴奋。
1992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再次将授予深圳立法权提上议程,厉有为接到通知列席此次会议。在去之前,他专门了解了个别省市有全国人大常委不同意授予深圳立法权。他到北京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去了解情况并做解释工作。一位广东省同志的意见却让厉有为大吃一惊,这位同志认为,授予深圳立法权可能“违宪”。
厉有为将这一情况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曹志汇报给了万里。
万里随即做出三项决定:一、请专家研究授予深圳立法权的合法性,是不是“违宪”;二、由曹志协助作广东省同志的工作,说明这是党中央的决策;三、大会安排厉有为发言。厉有为连夜准备了十分钟的发言稿,特别强调授予深圳立法权的必要性、可行性。同时,经过法律专家研究,全国人大有此权利,此举也并不“违宪”。举手表决顺利通过,正式通过了授权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深圳市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深圳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
获得特区立法权后,厉有为提议在全国招聘法律类人才100名(实际招聘80余人),根据发展市场经济、环境建设、科技改革、政府行政、社会治理等需要,不断地调整立法,为国家立法探路。同时,把香港全套的法律找来作为参照,大胆进行突破性立法,为深圳在经济体制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上提供了有力保障,灵活地应对各种新问题,极大限度地发挥了特区立法权所带来的“填缺”功能。在厉有为同志的推动下,深圳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适应了特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城市管理对立法工作的需要。
直接领导和组织特区农村城市化,为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奠定基础
九十年代初,厉有为担任深圳市农村城市化领导小组组长,直接领导和组织了深圳第一次特区农村城市化工作。深圳的城市化大体分为两部分:一是特区内农村城市化,二是特区外宝安县撤县建区。
农村城市化难题不少,最主要的有两个:一是,城市化后农村土地转变为国有,怎样才能保障村民利益;另一个是,农民将来成为市民,涉及到户籍管理问题。当时市区内农转城有4万多人,在九十年代初农转非是全国统一计划,统一管理,国家没有这么多农转城户口指标给深圳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厉有为同志找到时任国家计委的主管领导,希望能得到支持。厉有为解释说,“我一不要钱,二不要物,只要有人查我时您给我承担一下,别处分我就行了。”就这样,深圳突破了国家农转城户口指标的限制,实现了特区内几万农民转为城市户籍,纳入城市行政管理体系。
1992年6月18日,在厉有为的直接领导和组织下,深圳出台了《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农村城市化的暂行规定》。从试点开始到结束仅用了一年时间,特区内68个行政村、173个自然村均转为城市居委会,村办企业改造成股份合作公司。
与此同时,在厉有为的直接领导和组织下,在行政建制上撤销宝安县,设立了宝安、龙岗两个区,把深圳特区外的原宝安县纳入全市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解决了深圳市,在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很多问题。
第一次农村城市化改革为促进深圳特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为十年后深圳推动特区外第二次城市化提供了经验,为深圳建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开展生产资料占有社会化试验,推动深圳产权制度改革
1993年4月,厉有为担任深圳市委书记后,开始全面主持深圳改革与发展工作。回顾主政深圳改革工作的几年,厉有为同志认为,“最重要的改革是财产占有社会化试验”。他把财产占用社会化作为产权改革的总方向,为深圳市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等不同类型的产权改革和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中国的改革总是难以跨过生产资料占有的问题。厉有为非常深入地研究过产权改革的理论,他认为必须坚定地走生产资料占有社会化的路子,“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使财产占有社会化、分散化、群众化,形成强大的有产的劳动阶层,从而推动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的繁荣稳定……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在深圳的改革实践中,厉有为将这一思想付诸实践。
在民营高科技企业领域,厉有为主张并全力推动技术、管理、专利等生产要素入股,成就了华为、中兴一批深圳高科技企业的迅速发展,成为深圳经济的中流砥柱。例如,华为采用的就是职工持股方式,走“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的路子。华为飞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设计了职工持股的“基本法”。
厉有为推动的生产资料占有社会化试验,不仅极大推动了深圳的快速发展,也对与深圳一河之隔的香港社会产生了极大的震动。当时很多香港同胞对回归后的生活心中无底,当他们见到深圳搞起了股份制,一片欣欣向荣,很多人对香港回归感到放心了不少。这种变化是建国以来前所未见的。
率先进行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打破市场经济发展“瓶颈”
冗繁的行政审批历来是社会诟病的对象,也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1997年至1998年间,在厉有为的推动下,深圳在全国率先进行政府审批制度改革,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政府进行大胆探索。
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中,厉有为明确提出了“政府培育市场,市场解放政府,政府解放企业,企业解放生产力”的指导思想。他还提出“两转”,即政府转变职能,企业转变机制,建立“三无”、“四跨”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使特区企业向无固定经营范围、无固定地域界限、无上级主管部门和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地区、跨国界经营的目标发展,这些观点和意见在全国都是相当超前的。
1997年初,时任深圳市体改办主任的张思平向深圳市领导呈送了题为《以清理和重定审批项目为重点,实现转变政府职能改革重大突破的建议》的手写信,信中道出了行政审批制度的种种弊端,以及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面对来信,厉有为立刻回应:改!
并且在批示中明确提出,要在全国率先进行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随后市政府成立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调研、制定方案,并且于1998年2月正式发布实施《深圳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这一轮改革中,深圳市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审批事项减少了426项,减幅高达57.8%。
深圳进行的审批制度改革,拉开了全国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主要内容的政府改革的序幕,为在全国进行的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了成功的经验,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初步形成十大体系和机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回顾主政深圳的几年,厉有为最重要的成就之一可能就是市场经济十大体系了。他说,“我当政那几年,可以说把主要精力都放在经济体制改革上,建立市场经济十大体系和四大运行机制是我们努力改革的成果”。
十大体系是在深圳改革实践中逐步形成的。
早在1993年的时候,厉有为就提出市场经济要建立五大体系,一年后扩充为八大体系,及至1996年深圳市场经济十大体系才逐步形成。1996年10月党的十五大召开前,市体改办对深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进行总结,随后市体改办和深圳商报社经过深入采访和研究,连续推出10篇“深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综述”,介绍深圳市场经济体制的10个组成部分,即“十大体系”。随后市体改办和深圳商报社合作出版了25万字的《十大体系——深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一书。厉有为对这种全面、系统总结经验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这十大体系包括:市场形成的价格体系,与国际接轨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国有资产管理经营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服务体系,生产资料占有体系,生产要素市场体系,分配体系,政府调控体系和法律体系等。厉有为不无自豪地说,“具体内容相当丰富,涉及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调整和具体操作和运行,都是彼此联系,环环相扣的”。
在建立十大体系过程中,也形成了市场经济的四大运行机制,即发展的动力机制、市场竞争的压力机制、法律的强制力机制和道德的自制力机制。这四个力形成合力,就是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
十大体系和四大运行机制的建立,标志着深圳通过实践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厉有为看来,“正是深圳创立的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和运行机制,才使得深圳长期保持一个好的市场环境,形成了优秀人才资源的‘蝴蝶效应’,促进了高科技产业集群和生产力的迅速发展。”
力推产业结构升级,掀起二次创业高潮
1992年邓小平南方视察过后,一股全方位改革开放的巨浪在全国各地迅速兴起。上海浦东崛起,珠江三角洲“四小虎”快速发展,环渤海、中西部加快了奋起直追的步伐,许多地方吸引外资的力度比深圳还大,让深圳感受到了压力,厉有为也开始思考深圳的新航向。1994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视察深圳,勉励特区“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要求发展特区新优势,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增创新优势”的突破点该选在哪里?
厉有为认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深圳增创新优势的一个最佳切入点和突破口。1995年,他在党代会上作的关于“二次创业”的报告中提出,第一次创业为深圳经济特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第二次创业要调整产业结构,高速推进经济发展,发展高端服务业、金融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保护生态环境,并且提出建设龙岗大工业区,计划把原经济特区内的主要工业迁到坪山,原经济特区内主要发展金融、贸易、第三产业服务业。
然而要调整产业结构,必定会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有一定阻力。深圳建立经济特区伊始,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吸引来的投资商中不少是低端、附加值低、粗放型、污染环境的企业,例如小电镀厂、小化工厂、小印染厂等,仅蛇口一小块地方就有五十多家小印染厂,生产中产生的“三废”严重污染环境。厉有为认为,这对深圳未来的发展是很不利的,这些企业只有两条出路,要么转型升级、要么彻底淘汰。但是这些企业都是当时各村集体收入的主要来源,与当地村民的利益紧密相连,村民们依靠这些企业致富。
当时有一些基层领导不理解,认为调整产业结构的做法是侵犯村民利益,把情况反映到了省里,省委书记谢非也注意到了。一开始厉有为并不知情,直到谢非为此找他谈话,他才知道。他向谢非汇报了深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招聘科技人才的做法和想法,并说明不淘汰落后和低端企业,不但深圳无法持续发展,而且环境也承受不了。
谢非安排省委政研室主任带队来深圳调研,省委政研室调研报告中完全赞成深圳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谢非还不放心,又亲自到深圳调研,厉有为陪他在深圳走访了“三来一补”企业,也看了有发展潜力的高新企业,还借机把深圳市政府出台的推动科技企业发展的几个规定向他做了汇报。经实地调研了解后,谢非不但赞同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还决定推广深圳经验,后来在深圳召开全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场经验交流会。
有了省委书记支持,厉有为的劲头更足、加快了产业调整的步伐,还相应制定了若干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同时,为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厉有为同志还倡议建立资本服务体系,成立了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推动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对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经历特区大辩论,进一步明确特区发展方向
回溯中国改革史,几乎每一场改革都伴随着争议,即便是在邓小平南方讲话之后,也是如此。
1992年1月19日~23日,邓小平第二次南巡,视察深圳,并发表重要谈话,从根本上明确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战略方向。
1994年3月,清华大学的一位教授发表了一份报告,他在报告中指特区就是地区政策倾斜,“特区是特权”,是靠“剥削内地”“经济寻租”“政治寻租”发展起来的,并且提出特区不能再“特”了,必须要对特区的政策进行彻底调整,并且提出要取消经济特区。
一开始厉有为对此并没有特别关注,1995年有记者问他对这位教授的观点怎么看时,这位东北汉子用家乡话说,这位教授说我们特区是寻租寻来的,这是埋汰人!
记者如实报道了厉有为的话,内地和香港多家报纸转载了他的话。这位教授看到后又连续在新加坡和香港的报纸发表言论,对特区提出质疑。
1995年8月,深圳特区报发表了厉有为的长篇访谈录《深圳的实践说明了什么》,厉有为用邓小平改革开放理论及特区创办以来的事实反驳了关于办特区不利于公平竞争、培养特殊利益特权的言论。接着,深圳特区报连发《办特区是搞特权吗》等三篇回应性的评论,在全国引发广泛关注。省委书记谢非看了,劝止这场争论,厉有为说,“我们该说的话也说完了。”至此,这场争论才算停下来。
这场争论把当时对特区的一些不同意见摊到了台面上,公开讨论。厉有为认为,“对改革开放发展是有利的”,经过辩论,特区在改革开放道路上的方向更明确了。
深入研究所有制改革的理论问题,为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做出了重要贡献
厉有为是深圳乃至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实践者,为深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了重要探索。同时,他也是思想解放的先行者,在理论上的思考也从未间断过,也因此不断置身于“风口浪尖”。
1996年下半年赴中央党校学习期间,厉有为集中思考生产资料占有的问题,他认为“是时候在这个问题上动刀子了”。于是,他通过认真阅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并结合深圳改革实践,写出一篇题为《关于所有制若干问题的思考》的学习体会。厉有为认为,为适应中国已经设定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中国必须在所有制问题上有所突破。在他看来,除了公有制与私有制外,可以建立多数劳动者占有多数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形式。
厉有为最初只是把这篇文章送给了部分党校班上的老师、同学征求意见,谁知他刚一离开党校回到深圳,就有些思想僵化的理论工作者把这篇文章复印散发了,并打着“首都理论界”的幌子在中央党校开了一次批判会。随后,来自全国各地的批判接踵而至。厉有为知道当时对所有制问题的争论分歧很大,但这样的大批判让他始料未及。好在当时得到全国各地还是有不少人,有理论界、新闻界、中央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广东省社科院还专门开了研讨会支持厉有为的观点。
厉有为认为,为党的事业去思考一些问题,说真话是共产党人的天职,他因此没有去公开辩白,对自己的观点也从来没动摇过。但是,他还是给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校校长胡锦涛写了一封信,提出三点建议。据他后来所知,胡锦涛在一次会议上曾提到厉有为的文章,表示在党校内要发扬理论的探讨精神,不要乱扣帽子。
值得一提的是,这场争论也惊动了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江泽民专门找来厉有为的文章阅读,并于1997年4月的一天约谈了他,谈话进行了40多分钟,江泽民认真听取了厉有为的汇报,临走时江泽民对厉有为说,“你回去安心做你的书记。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这句话让当时在风口浪尖的厉有为同志倍觉温暖。同年5月29日,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发表了“5•29”讲话,肯定了厉有为同志关于所有制改革的意见和观点。
此后,在党的十五大上,厉有为再次当选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厉有为的思考也为十五大报告调整和完善所有制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为后来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撑。
厉有为主政深圳的时期,不仅是深圳发展最快的时期,财政收入每年递增50%,而且也率先在全国初步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和新机制,对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发展的意义巨大。
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组织的特区建立35周年座谈会上,已经退休多年的厉有为做了主题发言,并总结了“深圳奇迹”的五大经验,其中第一条就是“敢闯”。他说,要敢闯必须把国家的、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为公共利益去拼搏、去开拓;要敢于与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旧事物决裂,敢于建立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新制度;就必须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用实践来检验我们的改革探索是否正确。
厉有为经典语录:
风口浪尖弄潮头,改革必伴热血流;血路杀得伤遍体,夕阳染红孺子牛。
人物简介:
厉有为,辽宁省新民人,1983年10月后开始出任地方党政机关领导职务,先后任湖北省十堰市委副书记,十堰市市长、市委书记,湖北省副省长;1990年12月调任广东省,任中共深圳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兼深圳市委党校校长;1992年6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同年11月任深圳市市长;1993年4月任中共深圳市委书记兼市长;1998年3月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2003年被评为“中国改革之星”。
参考资料:
1、张思平,《深圳改革大潮中的市委书记们》,2016年
2、《厉有为:来深圳就是来拓荒的》,深圳晚报,2015年12月11日
3、《“深圳应该继续解放思想推进改革”——专访前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市委书记厉有为》,中国新闻周刊,2015年4月23日
4、《“擦亮挂在共和国胸前的勋章”》,深圳特区报,2015年8月11日
5、厉有为,《在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5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
6、吴松营,《深圳的艰难与辉煌》,广东人民出版社
7、《厉有为文集》,海天出版社
8、《敢为人先——改革开放广东一千个率先》(经济卷、政治卷、社会•港澳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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