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晚,雪糕品牌“钟薛高”在其官方微博发布道歉信称“在创业的道路上,钟薛高确实由于疏忽犯下过错误,在网络平台上与消费者沟通时,曾使用了不当描述,对消费者们造成了误导,给公众带来了错误印象,”并对近日社交平台上引发的行政处罚讨论致歉。
道歉信起因于近来钟薛高的热搜风波:先是因一段创始人林盛在访谈节目中提及售价6元的雪糕成本达40元,“你爱要不要”,随后“钟薛高雪糕最贵一支66元”登上热搜,阅读量高达6.9亿。之后钟薛高称该视频遭恶意剪辑,发表澄清视频表示“爱要不要”是指来自日本的原材料柚子价格贵。再到最近几天,钟薛高因原材料相关问题再次登上热搜,钟薛高一时陷入舆论漩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查询公开资料发现,信中提及的两次行政处罚分别在2019年8月8日和2019年4月3日各罚款3000元和6000元,处罚事由均为“发布虚假广告”。
嘉定区市场监督局行政处罚书显示,钟薛高在天猫网上销售的一款轻牛乳冰激凌产品网页宣传“不加一滴水、纯纯牛乳香”等宣传内容,经核实该款冰激凌产品配料表中明确含有饮用水成分,其宣传内容和实际情况不符,系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在黄浦区市场监督局的行政处罚中,还涉及“酿红提·雪糕”、“老树北抹茶·雪糕”、“爱尔兰陈年干酪·雪糕”三款产品在原材料上存在的虚假宣传情况。此外还涉及钟薛高宣传中称雪糕棒签采用婴儿级使用标准,而实际上“该棒签仅符合《GB/T 18006.1-2009(淀粉基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和《GB 14934-2016》的要求,以上标准分别为《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当事人宣传婴儿级使用标准构成虚假宣传。”
在道歉信中,钟薛高称在接到工商处罚后的两年中,公司进行了改善上游原料品控,各个环节求真求实;要求员工学习广告法,建立宣传审核机制,尤其涉及到产品原料、生产技术和生产设备的表述等改善措施。
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广告不得含有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第1款也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媒体此前报道,钟薛高已于今年年初完成了2亿元人民币A轮融资,由元生资本领投,H Capital、万物资本跟投。另据启信宝信息显示,在此之前,钟薛高先后获得来自包括真格基金、峰瑞投资、经纬中国、天图资本、头头是道等的天使轮和Pre-A轮融资,具体金额未具体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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